一、本委员会是以促进书院人际交往和各项活动合理合规、公平正义、团结和谐为目标的专门机构。
二、本委员会负责制定书院内竞赛、竞选、评比等活动规划与程序、审查相关人员资格、监督项目实施、审计经费开支。
三、本委员会负责公证、公示竞赛、竞选、评比活动的结果。
四、本委员会负责调解和仲裁书院学生的矛盾和纠纷,受理与书院生活相关的投诉与质询。
五、负责书院普法宣传教育活动。
组织机构:
总干事1名、副总干事1名、干事3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