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行导师制是书院重要的一个组织形式,是书院社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。为充分发挥导师在书院中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作用,充分调动导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,形成导师和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,下一阶段进一步落实非固定型导师机制,采用需要哪一类课程,聘用哪一位教授(副教授)进行通识课教育,构筑好导师在指导的形式、途径和要求上形成良好的机制,并且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落实好通识课进书院的工作。